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搜身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,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、诽谤,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。任何公民,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,不受逮捕。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,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。
法律依据:
《宪法》第三十七条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。任何公民,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,并由公安机关执行,不受逮捕。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,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。